以「AI革新生活:打破創新界限」為主題,舉辦「2024 采威第一屆黑客松競賽」,盼讓AI驅動生活,在各領域帶來顛覆性創新。

利用開放數據和人工智慧技術,提出革新性的AI應用方案,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問題或帶來新的生活體驗。

探索決策式或生成式AI在不同領域(如製造、零售、健康、服務等)的應用潛力,推動AI技術創新和發展。

激發參賽者的創造力和技術能力,打造具有實用價值和可行的AI解決方案。

參賽者年齡需滿 18 歲,其中身份、國籍、學歷背景原則上不設限。

立即報名

競賽獎勵

冠軍

每人獎狀乙張
+
新台幣6萬元整

亞軍

每人獎狀乙張
+
新台幣3萬元整

季軍

每人獎狀乙張
+
新台幣1萬元整

活動議程

一、報名期間:民國 113 年 8 月 1 日中午 12 時起至 113 年 8 月 19 日晚上 24 時止。

二、本競賽期間:113 年 9 月 28 日起至 113 年 9 月 29 日止(中間不間斷),主辦單位會於報名網站公布本競賽詳細時程表。

9/28(六)
  • 08:30-09:00 參賽者報到
  • 09:00-09:40 開幕儀式
  • 09:40-10:00 競賽說明
  • 10:00-12:00 競賽開始
  • 12:00-13:00 休息時間
  • 13:00-21:30 競賽時間
9/29(日)
  • 08:00-12:00 競賽時間
  • 12:00-13:00 休息時間
  • 13:00-15:00 競賽時間
  • 15:00-17:00 Demo Time
  • 17:00-17:30 委員評選
  • 17:30-18:00 頒獎典禮

活動辦法

競賽主題
  • 利用開放數據和人工智慧技術,提出革新性的AI應用方案,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問題或帶來新的生活體驗。
  • 探索決策式或生成式AI在不同領域(如健康、教育、城市、環境等)的應用潛力,推動AI技術創新和發展。
  • 激發參賽者的創造力和技術能力,打造具有實用價值和可行的AI解決方案,每個參賽隊伍需針對主題進行限時 3 分鐘之提案計畫。
    ※提案計畫書請至報名網站【下載專區】下載,並於競賽展示成果時發表。
競賽資格
  • 本競賽以隊伍為單位報名參賽,隊伍成員數量每組 6 人為上限,每隊伍最少需 2 人,共 10 隊。
  • 參賽者年齡需滿 18 歲,其中身份、國籍、學歷背景原則上不設限。
競賽辦法

將在競賽第2天,進行成果發表審查,參賽隊伍會分別進行3分鐘提案計畫與5分鐘之成果發表,並進行問題回答。

成果發表內容包括:

  • 說明此次成果之理念、目標受眾
  • 展示開發成果有符合主題的應用場景
  • 說明前端、後端、資料端的開發項目與相關技術細節
  • 說明資料來源與選擇呈現方式的原因
競賽獎勵

獎金、獎狀:得獎隊伍將核發獎金、獎狀

  • 獎金金額:第一名新台幣陸萬整;第二名參萬整;第三名壹萬整。所有獎金均以隊伍為單位核發,且不得轉換、轉讓。
  • 獎項核發:主辦單位會於頒獎典禮頒發獎金及獎狀。
  • 獎金分配與核發:獎金分配方式由得獎隊伍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間內以書面提供隊長之匯款帳號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將依提供之匯款帳號匯入獎金。若未於指定期限內提供匯款帳號,主辦單位將平均分配、暫保留或依法處理該筆獎金。※主辦單位不干涉得獎隊伍之獎金分配,請每隊伍自行討論。
  • 得獎隊伍之參賽者獎金應各自依所得稅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扣繳,若無法配合者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評分標準

評選項目包括「技術可行性」、「創意度」、「應用性」、「主題契合度」、「完成度」。

  • 技術可行性:提案具有技術上的可實現性和落地能力。
  • 創意度:全新和原創的構想,抑或從未見過的創新點子。
  • 應用性:解決實際商業問題,具有一定市場潛力。
  • 主題契合度:契合競賽設定的範疇和方向。
  • 完整度:功能完整,使用體驗良好流暢。

※加分項目:創意發想與設計架構考量「雙語政策」方向,兼顧考量多種國家語言使用族群或英、日、韓等常見臺灣外籍旅客需求。

競賽時程

一、報名期間:民國 113 年 8 月 1 日中午 12 時起至 113 年 8 月 19 日晚上 24 時止。

二、本競賽期間:113 年 9 月 28 日起至 113 年 9 月 29 日止(中間不間斷),主辦單位會於報名網站公布本競賽詳細時程表。

2024/08/01開始報名
2024/08/19報名截止
2024/08/27正備取隊伍公布
2024/09/28.29黑客松競賽

合作夥伴

活動附則

一、報名方式
  1. 所有報名作業均應透過本競賽官網完成,連結
  2. 本競賽參賽隊伍以10隊為上限,若超過10隊,主辦單位將依據參賽者報名時間順序審核參賽者資格:
  3. 參賽隊伍完成報名後,主辦單位將根據報名資料進行審核,並於報名截止後審核正備取,審核結果將以Email通知隊伍, 並於報到時出示錄取信件以利核對
  4. 主辦單位保留競賽提前、延後、取消之權利。
  5. 主辦單位保留遞補候補參賽隊伍,及擴充本競賽參賽隊伍數之權利。
  6. 參賽隊伍之隊長應提交完整的團隊資料,包括成員姓名、聯繫方式等相關資料。如經主辦單位認定提交的資料不完整,主辦單位得退回該隊伍的報名申請; 若參賽隊伍仍欲報名,則須依主辦單位指示重新依序補交團隊資料。
  7. 倘不克參與競賽,請參賽者最遲於競賽開始前2週告知主辦單位,以利主辦單位安排候補參賽隊伍。若競賽當日參賽者無故缺席,將影響往後參與主辦單位類似競賽之報名資格。
二、參賽隊伍須知
  1. 本競賽以隊伍為單位報名參賽,隊伍成員數量每組 6 人為上限,每隊伍最少需 2 人,共 10 隊。
  2. 主辦單位將於參賽者進入競賽現場時進行身分驗證,驗證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以身分證、健保卡、駕照、護照或居留證 等政府核發之證明文件。
  3. 隊長於比賽當日上午09:00前須完成報到,且團隊需2人(含)以上於競賽開始前完成報到才具備參賽資格,若無完成報到之隊員視為放棄參賽。
  4. 主辦單位無提供交通、住宿、車位等服務,請參賽者自行安排相關事宜。
  5. 參賽隊伍應秉持良善立意,了解競賽規則,盡力完成競賽,每人僅能代表一隊參賽,若有重複報名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得獎資格並追回相關獎金(項)。
  6. 參賽隊伍應配合主辦單位的問卷調查與訪問。
  7. 參賽隊伍自備本競賽相關電腦設備,請自行保管維護,若因人為方式損害,主辦單位保留免責權利。
  8. 凡經報名參賽,參加者即同意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得檢視參賽作品之相關內容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得為宣傳或其他與本活動相關之目的,得合法使用及節錄參賽作品並做成相關宣傳活動資料,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無須另行通知參加者或支付任何權利金。
  9. 活動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得獎者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須自行負擔獎金2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稅金。本活動有權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
  10. 若主辦單位或其他商家有意願使用/引進入選決賽隊伍之作品,則將於賽後另向參賽隊伍聯絡,進行商議或簽約等相關事宜。因此主辦單位在有取得參賽者同意前提下,可將參賽隊伍之聯絡資訊(姓名、電話、Email)提供給有興趣合作之商家,以聯繫參賽隊伍討論合作意願及相關事項,但主辦單位將不協助代為洽談合作內容。若參賽者不希望主辦單位將其聯絡資訊提供給有興趣合作之商家,請與主辦單位聯絡(活動小組連絡信箱:JimTseng@iscom.com.tw)。
  11. 為記錄本活動,主辦單位所拍攝之相關照片及影像,參賽者必須同意無償提供為進行本活動或推廣本活動使用、編輯、印刷、展示、宣傳或公開上述個人肖像、姓名及聲音等。
  12.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或要求主辦單位賠償損害。
  13. 參賽產品或服務若曾在其他競賽中獲獎,則需有超過50%程度之修改始得參賽。如經主辦單位認定參賽作品與曾獲獎作品相似程度達50%以上,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得獎資格並追回相關獎金(項)。
三、名次給定
  1. 依評審委員會審查結果,給定第一名、第二名及第三名各乙隊。
  2. 評審委員會得保留獎項從缺或並列之權利。
四、智慧財產聲明

(一)參賽人員報名參加本活動,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參賽人員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於公平原則下,非獲主辦單位同意,不得隨意更換團隊成員。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

(二)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三)參賽作品所提供圖文、照片、影片及其他資料等內容予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參賽人員需同意下列事項:

  1. 參賽團隊保證提供予本活動之圖文、照片、影片及其他資料,並無侵害他人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專利權、商標權、肖像權及隱私權)或違反法令之情事。
  2. 如有違反之虞,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得立即移除相關內容並取消參加資格與得獎資格,參賽人員並應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與本活動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無涉。
  3. 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對參賽人員所提供之圖文、照片、影片及其他資料有審查權,若不符合本活動之規定,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其參加與得獎資格。

(四)參賽團隊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或協辦單位得於本活動進行過程中,拍攝、錄影,或請參賽團隊提供相關照片或動態影像,做為紀錄、宣傳 推廣、行銷本活動或相關活動之用,並得以任何形式發表前述之相片或動態影像。

(五)參賽人員基於誠信原則,對廠商所提供之資料負有保密之責。

(六)各隊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屬參賽隊伍之成員所有,參賽隊伍應自行處理與其權利相關之申請或註冊程序。惟參賽隊伍若另向廠商取得額外非公開資料,則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屬廠商與參賽隊伍之成員所共有。

(七)本活動各獎項得獎者,必須繳交相關經費核銷文件,若有不全、有誤、造假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八)參賽團隊同意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於辦理本活動得獎聯絡事宜、活動分析或其他活動網頁上所聲明之特定使用目的範圍內,使用參加者所填寫之個人資料。

(九)本活動獎項以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所公告之活動辦法為準。各獎項若無適當得獎作品,則該獎項可從缺。

五、修正事宜公告

如本活動須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後公布於網站。

下載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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