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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之目的
內部稽核之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內部稽核之組織及運作
本公司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稽核室,專責進行內部稽核工作,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配置一名專任內部稽核人員。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通過。內部稽核主管之考評及薪資報酬,應由董事長核定。除內部稽核主管外,其餘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
內部稽核人員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以客觀公正之立場,確實執行其職務,並盡專業上應有之注意。稽核主管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並列席董事會報告。
內部稽核人員依董事會通過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各項稽核作業,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內部稽核人員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均加以追蹤並定期作成報告,以確定相關單位已即時採取適當改善措施。
內部稽核人員每年覆核本公司及子公司內部控制自行評估報告,綜合審查自行評估報告、控制設計及例行實務作業是否適當,,作為董事會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